上海晶广实业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中心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zjdybw.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中介公司员工携租金“潜逃” 租户损失谁担

    分享到:
      来源:上海晶广实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11 04:45:23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租户将房租付给中介公司业务员,潜逃随后中介公司以业务员携款“潜逃”为理由,中介要求租户搬出,公司这是员工否违法?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携租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金租

    案情回放

    业务员携款跑路租户被中介赶出

    2019年10月,户损刚毕业的失担小李通过中介公司租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潜逃合同约定,中介小李应将租金直接汇入中介公司的公司租金账户或到中介机构的营业部付款,如果小李因故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员工也可委托中介公司代交。携租

    签订合同当日,金租小李通过微信向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姜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户损3个月房租、押金和中介费,小姜给小李出具了盖有中介公司印章的收据,并且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小李。

    不久之后,中介公司以小李未支付房租为由,要求小李从房屋搬出。2019年11月,小李搬走,但就退还租金事宜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随后,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房租、押金和中介费。

    诉讼中,中介公司不同意退款,表示业务员小姜并没有将收到的租金交给公司,现已携款潜逃。而且小李租房的价格明显偏低,也没有按照约定方式付款,小李应察觉到交易存在异常。

    法院判决

    中介违约应赔付

    一审法院认为,小姜系中介公司员工,小李将房租交给小姜未违反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未依约交付房屋,小李有权解除合同。最终,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小李租金等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与小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约定明确,且中介公司是专业的房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主张小李应察觉交易存在异常不能成立。同时,签订合同时,小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合同上盖有中介公司的公章,小李为履行合同向小姜支付款项具有事实基础,也具有合理因素,小姜是否将款项交给中介公司与小李无关。小李已依约支付款项,中介公司收回房屋后未再向小李提供出租房屋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房合同的一方签订主体是中介公司,但签订合同的具体协商、沟通以及合同签订后如何付款、交房等具体过程,则是由租户与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完成。对于租户而言,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中介公司是同一个主体,因此,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户签订合同前要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取得房东允许出租房屋的授权,关注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应重视房屋地点、房屋状态、屋内设施、款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在履行合同时,严格落实并遵守合同约定,不要因为怕麻烦而忽略对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以及屋内设施的检查和清点,避免租住期间或退租时发生争议。

    对于付款一方,还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该案中小李如能够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等费用,则可以避免钱款被小姜占有以及由此产生的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不利境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姜馨)

    责任编辑:50
    上一篇:40万买到“二手车” 法院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下一篇:河北邢台:开展“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公益活动

    相关文章

    • 银保监会:消费者将在车险综合改革中受益
    • 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仍存在 6家银行支行被点名
    • 安徽深耕细作“小田变大田”
    • 员工脚踩冻货整理商品 永辉超市公开道歉
    • 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浙江省消保委对童装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
    • “坐地起价” 一日游痼疾再现大连
    • 智慧监管便利百姓生活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
    • 社会诉求5044件 南京发布双节消费投诉分析
    • 当心补充协议架空合同 消协披露购房合同猫腻
    • 北京通州消协曝光上半年投诉前十名企业

    友情链接:

    • 全国所有省份已将职工医保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 投身江淮大地,书写强农兴农大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产品增至12类
    • 第三届浙江音乐学院国际管乐艺术节开幕 10场演出免费向公众开放
    • 掌上管农田 农民“慧”种田
    • 版权文化校园行活动举行
    • 这群年轻人种的牡丹 带火了这座城
    • 1至3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人次9586.83万
    • 《黑神话:悟空》主题艺术展在中国美术学院开幕
    • 赏文物看大展 春日踏青文博游火热
    • 投身江淮大地,书写强农兴农大文章
    • 福建漳州加强化妆品备案管理
    • 文旅部推出七大板块春节主题文化旅游活动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产品增至12类
    •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上线
    • 全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4800余起 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4万个
    • 满目春色 处处欢歌
    • 千年桃乡焕发新生机 2025年甘肃秦安桃花会开幕
    • 集装袋重金属严重超标 极兔速递被约谈
    • 藏粮于技,看“起飞”美学
    • 莫奈笔下的风景,百多年后仍在滋养人类的心灵
    • 藏粮于技,看“起飞”美学
    • 安徽乡村振兴网将举办首场特色乡村市集活动
    • 话剧《北京人》——京剧身段怎样演绎话剧经典
    • 国家药监局: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抽检全部合格
    • 到北京平谷感受“全龄层沉浸式桃花元宇宙”
    • 商务部:三大举措支持推动扩大入境消费
    • 以陈嘉庚为原型,舞剧《海的一半》启动巡演
    • “转角遇见美” 杭州构建29个街头演艺示范点
    • 文化中国行丨丽江古城“天雨流芳” 一句劝学古训背后的文脉书韵
    • 文化中国行丨丽江古城“天雨流芳” 一句劝学古训背后的文脉书韵
    • 安徽乡村振兴网将举办首场特色乡村市集活动
    • 讲好英雄故事 建构中国特色的“英雄IP”
    • 话剧《青蛇》被侵权,中国国家话剧院发布声明
    • 人气值“爆”了!乡村花卉消费引热潮
    • 国家邮政局:8月快递发展指数同比提升16.2%
    • 集装袋重金属严重超标 极兔速递被约谈
    • 第三届浙江音乐学院国际管乐艺术节开幕 10场演出免费向公众开放
    •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读懂写在中华大地上的运河史诗
    • AI时空映画|花开中国 春满山河
    • 两会聚焦
    • 光影对话 宫苑韶华——走进沈阳故宫四百年摄影作品展
    • 如此爱园林,如此爱自然
    • 人气值“爆”了!乡村花卉消费引热潮
    • 去码头整点薯条
    • 互动中触摸文化密码 体验“江湖共振”
    • 古人弹琴,到底啥姿势啊
    • 投身江淮大地,书写强农兴农大文章
    • 千年桃乡焕发新生机 2025年甘肃秦安桃花会开幕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原副秘书长薛寅君接受审查调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上海晶广实业有限公司   sitemap

    0.072s , 9172.2421875 kb